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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厅企业函﹝2024﹞40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决策部署,加强中小企业人才培养公共服务,助力中小企业提升生产经营管理水平,我部组织开展2024年中小企业人才培训“名师优课”征集遴选活动。经公开征集、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推荐、专家评审、企业家评价等程序,优选出100门优质课程,现予发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我部已建立“名师优课”课程库,中小企业可通过中国中小企业服务网(网址:www.chinasme.cn)、“企业微课”平台(网址:www.qiyeweike.com)、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网址:www.zjtx.miit.gov.cn)等在线免费收看学习。二、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名师优课”课程推广应用,依托各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机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等开展公益送课行活动,并以“名师优课”课程为引领,组织带动各类培训机构挖掘课程资源,丰富培训内容,不断扩大服务供给,夯实公共培训服务基础。三、“名师优课”课程为公益性培训服务资源,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使用“名师优课”课程开展收费服务或进行其他形式的牟利活动。附件:2024年中小企业人才培训”名师优课“优质课程名单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2024年11月4日
11-12
static/file/工信厅节函〔2024〕411号有关行业协会(联合会)、标准化技术组织、标准化专业机构: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足迹管理工作部署,加快提升重点工业产品碳足迹管理水平,促进相关行业绿色低碳转型,支撑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特制定《重点工业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编制指南》,请遵照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2024年11月6日 (联系电话:010-68205361)重点工业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编制指南
11-12
为贯彻落实国家及自治区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政策,促进我区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西藏自治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稿)》(藏财建〔2022〕57号)和《2024年度西藏自治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细则(指南)》(藏经信发〔2024〕56号)有关规定,2024年度(第一批次)自治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已完成七地(市)及藏青工业园区管委会推荐、初审、专家评审等程序,拟对评审通过的2024年(第一批次)自治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67个项目给予奖补,资金总额6748万元。现将拟奖补项目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2日至11月18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方式,向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反映。邮政地址:拉萨市北京西路62号邮政编码:850000联系电话:0891-6198878 6198880(同传真)电子邮箱:xzgxzxqyc@163.com附件:2024年度第一批次西藏自治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拟扶持项目企业名单公示.xls 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4年11月12日
11-08
为深入实施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战略,加快推进“5G+工业互联网”高质量发展,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先导区试点工作规则(暂行)〉〈“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先导区试点建设指南〉的通知》(工信厅信管〔2023〕66号)有关要求,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先导区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管函〔2024〕336号),经地方申报、专家评审,形成2024年“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试点城市名单。现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我们联系。公示时间:2024年11月8日至2024年11月12日联系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管理局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13号传真:010-66024197邮箱:gyhlw@miit.gov.cn附件:2024年“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试点城市名单2024年“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试点城市名单.pdf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管理局2024年11月7日
11-08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推进“5G+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持续实施5G工厂“百千万”行动,加快高水平5G工厂建设,各地依据《5G全连接工厂建设指南》(工信厅信管〔2022〕23号)推动5G工厂建设,取得积极成效。经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推荐及工业互联网战略咨询专家委评审,我部拟核定400个5G工厂项目进入《2024年5G工厂名录》(见附表),现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我们联系。公示时间:2024年11月8日至2024年11月12日联系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管理局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13号传真:010-66024197邮箱:gyhlw@miit.gov.cn附表:2024年5G工厂名录2024年5G工厂名录.pdf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管理局2024年11月7日
11-08
static/file/工信厅节函〔2024〕411号有关行业协会(联合会)、标准化技术组织、标准化专业机构: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足迹管理工作部署,加快提升重点工业产品碳足迹管理水平,促进相关行业绿色低碳转型,支撑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特制定《重点工业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编制指南》,请遵照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2024年11月6日 (联系电话:010-68205361)重点工业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编制指南
11-08
static/file/工信厅节函〔2024〕411号有关行业协会(联合会)、标准化技术组织、标准化专业机构: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足迹管理工作部署,加快提升重点工业产品碳足迹管理水平,促进相关行业绿色低碳转型,支撑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特制定《重点工业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编制指南》,请遵照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2024年11月6日 (联系电话:010-68205361)重点工业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编制指南
11-08
按照《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等规范条件及相关公告管理办法要求,现将拟公告的符合《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企业名单(第十二批)、符合《废铜铝加工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一批)、符合《废纸加工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三批)、符合《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八批)、符合《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五批)、符合《机电产品再制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一批),以及拟变更名称、变更公告产能和撤销的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公示时间:2024年11月6日-11月20日电话:010-68205363传真:010-68205337电子邮箱:zyzhly@miit.gov.cn附件:1.符合《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企业名单(第十二批)2.符合《废铜铝加工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一批)3.符合《废纸加工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三批)4.符合《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八批)5.符合《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五批)6.符合《机电产品再制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一批)7.拟变更公告名称企业名单8.拟变更公告产能企业名单9.拟撤销《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公告企业名单10.拟撤销《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11.拟撤销《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公告企业名单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2024年11月6日(附件链接:https://www.miit.gov.cn/zwgk/wjgs/art/2024/art_0b9fdcc968324936b3ac67dc53446ddf.html)
11-08
根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节能 新能源车船享受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74号)、《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享受车船税优惠的节能 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2024年第10号)等有关要求,现将《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第389批)和《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六十八批)拟发布内容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或通过网上意见征求系统反馈。本批申请新产品准入的车辆生产企业共计553户,其中汽车生产企业397户、摩托车生产企业155户、三轮汽车生产企业1户。以上企业申报的新产品共计1552个,其中汽车产品1192个、摩托车产品357个、三轮汽车产品3个。申报新能源汽车产品的共有144户企业的350个型号,其中纯电动产品共116户企业304个型号、插电式混合动力产品共22户企业36个型号、燃料电池产品共6户企业10个型号。本批申请产品变更扩展的车辆生产企业共计830户,其中汽车生产企业673户、摩托车生产企业155户、三轮汽车生产企业2户。以上企业申报的变更扩展产品共计6467个,其中汽车产品5898个、摩托车产品549个、三轮汽车产品20个。本批有40户汽车生产企业的70个汽车产品申请整改。附件:1.《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第389批)拟发布的新准入车辆生产企业及已准入企业变更信息清单.doc 2.申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第389批)的车辆新产品公示清单3.申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第389批)的车辆变更扩展产品公示清单4.《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六十八批)拟发布的车型清单.doc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8日-2024年11月14日传 真:010-66013726电子邮件:qiche@miit.gov.cn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2024年11月7日
11-08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发布2024年新能源汽车下乡车型目录(第二批)的通知工信厅联通装函〔2024〕41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商务主管部门、能源主管部门: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补齐农村地区新能源汽车消费使用短板,赋能美丽乡村建设和乡村振兴,按照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工作部署,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国家能源局组织开展第二批新能源汽车下乡车型征集、筛选工作,形成《2024年新能源汽车下乡车型目录(第二批)》,现印发给你们,请组织实施好相关活动。联系方式: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刘 金 13811655010中国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促进联盟 仝宗旗 18614242868附件:2024年新能源汽车下乡车型目录(第二批)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2024年11月7日
11-07
static/file/工信厅节函〔2024〕411号有关行业协会(联合会)、标准化技术组织、标准化专业机构: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足迹管理工作部署,加快提升重点工业产品碳足迹管理水平,促进相关行业绿色低碳转型,支撑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特制定《重点工业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编制指南》,请遵照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2024年11月6日 (联系电话:010-68205361)重点工业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编制指南
11-07
1-9月,全区规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8.8%,高出全国平均增速13.0个百分点,位居全国第一。9月当月,规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20.1%,位居全国第一。规上工业总产值同比增长19.3%。从规上工业主要行业看,采矿业增加值同比增长29.7%,制造业增长3.6%,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增长7.3%。从主要产品产量看,铬矿石产量同比增长32.7%、铜金属增长25.7%,铅金属增长22.6%,中成药增长18.6%,包装饮用水增长3.4%,水泥增长1.4%,啤酒增长0.1%,锌金属下降0.8%。从地(市)规上工业情况看,1-9月,阿里地区规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61.9%,昌都增长38.0%,日喀则增长29.3%,拉萨增长12.5%,林芝增长11.4%,山南增长6.1%,那曲增长4.9%。绿色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30.68亿元,占年度140亿元目标的93.3%。
11-05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习近平主席2024年7月对哈萨克斯坦进行国事访问的重要成果,加快拓展中哈科技创新合作关系,深化双方科技人文交流和务实合作,现启动“中国—哈萨克斯坦伙伴研究所”交流项目征集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 (1)申报单位为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具有相应对哈合作渠道和能力、具备相应条件和能力的法人科研院所或高校。“伙伴研究所”合作主体为研究所、学院级单位,中哈双方对等。 (2)申报单位须与哈方合作单位就此交流项目合作事宜达成一致,并签订合作意向书或合作协议等文件。 (3)申报单位须经组织推荐部门推荐申报。 (4)哈方合作机构获本国政府部门或科学院推荐函的优先支持。 (5)正在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际科技合作相关重点专项项目或国家科技援外项目的中方单位,不得与上述项目的同一哈方合作机构联合申报。 2.组织推荐部门: (1)组织推荐部门指申报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科技厅(委、局),或申报单位所隶属的国务院有关部门科技主管司局。 (2)本交流项目推荐不设数量限制。 3.具体执行要求: (1)执行期内,双方至少开展1次互访,累计人数不少于10人(各前往对方研究所不少于5人)。 (2)执行期内,双方合作机构共同举办至少1次本领域线下学术会议,每次会议参与人数不少于30人,其中外方参会人员占比不低于20%,参会人员不限于“中哈伙伴研究所”人员。 (3)执行期内,“中哈伙伴研究所”交流项目中方执行机构接收哈方合作机构1名45岁以下青年科研人员通过国际杰青计划来华开展6个月或1年的工作交流(该人员同期不得申请中方资助的其他访问学者或奖学金项目),并协助其办理相关手续。在华期间的经费由国际杰青计划另行支持,额度为税前每月2万元人民币。 (4)合作重点领域包括农业与科技减贫(节水灌溉、贫瘠土壤综合治理开发),新能源开发技术(风电、光伏、光热),信息技术(5G通信、数据存储与分析),环保技术(水污染治理、生物多样性保护)。 (5)项目执行期为2年,执行完毕后向项目执行管理机构提交结题报告(具体模板将随立项通知一并发布)。 二、申报流程 1.项目申报通过政府间科技交流项目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管理平台”)进行,网址为:http://step.cstec.org.cn/。申报单位在平台注册账号,经组织推荐部门审核后,可进行申报(线上申报流程见附件1)。 2.申报单位由管理平台下载文件,在线填报后上传,所需上传材料如下: (1)申请表;(2)预算表;(3)双方签署的合作协议或者意向书扫描件(中文或英文),项目合作协议或合作意向书由双方自行拟定,不设模板;(4)外方政府部门推荐函(如有可提供,不设模板)。 3.组织推荐部门可联系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申请账号,登陆后可在线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推荐。 4.申报时间: 即日起申报,截至日期为2024年11月20日,逾期系统关闭,将无法受理。 三、立项与资助 1.项目将通过评审,基于合作意义、可行性、中外机构科研能力、合作基础、科技外交影响等因素确定立项清单后,适时通过管理平台发送“项目执行通知”,未入选的不再另行通知。 2. 2024年资助项目数量为10项,涉及同一领域的项目原则上最终立项数不超过3项。 3.“中哈伙伴研究所”交流项目由中国科技部以定额资助的方式发起,资助额度为20万元/项。 4.项目经费支出科目主要包括出访国际旅费、互访期间产生的食宿费、接待外方人员来华工作期间的津贴及国际旅费补贴、举办交流活动以及项目执行实际所需的其他费用。其中,外方青年科学家在华工作期间费用通过科技部国际杰青计划资助(每人每月税前2万元人民币)。 5.科技部将在立项项目执行单位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后,一次性拨付相关工作经费。“中哈伙伴研究所”交流项目和国际杰青计划项目将按照相关流程要求分别立项。 四、联系信息 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欧亚处刘通、许大伟 电话:010-68598029、010-68515510 电子邮箱:yfd@cstec.org.cn 附件:1.项目申报流程 2.项目申请表 3.项目预算表 科技部国际合作司 2024年11月1日
11-05
为落实全国新型工业化推进大会部署,加快推动钢铁行业转型升级,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我们对《钢铁行业规范条件(2015年修订)》和《钢铁行业规范企业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2015年第35号公告)进行了修订,研究形成了《钢铁行业规范条件(2024年修订)(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11月14日前书面反馈我司。 联系电话:010-68205765,传真:010-68205593电子邮件:wangke@miit.gov.cn通讯地址:北京市西长安街13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工业司(邮编100804) 附件:钢铁行业规范条件(2024年修订)(征求意见稿)钢铁行业规范条件(2024年修订)(征求意见稿).pdf 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工业司2024年11月1日
11-05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加强科技型企业孵化器培育和管理,我司组织修订形成了《科技型企业孵化器认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1.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xiasha@miit.gov.cn。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西长安街13号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邮编:100804。请在邮件或信件上注明主题“孵化器管理办法反馈意见”,并留下联系方式。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30日。附件:科技型企业孵化器认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2024年10月31日
11-05
2024年第29号为落实《“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引导工业园区、工业企业推行无废生产方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实现工业固废源头减量和就地就近资源化利用,我们征集了一批“无废园区”“无废企业”典型案例。 现予公告。 附件:1.“无废园区”典型案例无废园区.pdf 2.“无废企业”典型案例无废企业.pdf 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2024年10月28日
11-05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数字西藏建设的决策部署清晰界定数字西藏建设的核心领域和目标,确保在推进数字化进程中方向一致、步调协同,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牵头起草了《数字西藏发展水平评价指标体系(征求意见稿)》地方标准,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北京西路62号西藏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信息化与数字经济处);邮编:856000。2.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发送至:0891-6198822。3.通过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szjjfzc@163.com。意见反馈截至时间为2024年11月30日。 附件:(征求意见稿)数字西藏发展指标体系地方标准.docx 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4年10月31日
10-31
中共中央政治局10月28日下午就建设文化强国进行第十七次集体学习。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主持学习时强调,要锚定2035年建成文化强国的战略目标,坚持马克思主义这一根本指导思想,植根博大精深的中华文明,顺应信息技术发展潮流,不断发展具有强大思想引领力、精神凝聚力、价值感召力、国际影响力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不断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筑牢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文化根基。北京大学副校长、教授王博同志就这个问题进行讲解,提出工作建议。中央政治局的同志认真听取讲解,并进行了讨论。习近平在听取讲解和讨论后发表了重要讲话。他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坚持把文化建设摆在治国理政突出位置,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形成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思想,推动文化建设在正本清源、守正创新中取得历史性成就,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迈出坚实步伐。习近平强调,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提升信息化条件下文化领域治理能力,在思想上、精神上、文化上筑牢党的执政基础和群众基础。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全面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思想,发展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不断构筑中国精神、中国价值、中国力量,发展壮大主流价值、主流舆论、主流文化。习近平指出,要着力激发全民族文化创新创造活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把激发创新创造活力作为深化文化体制机制改革的中心环节,加快完善文化管理体制和生产经营机制。围绕提高文化原创能力,改进文艺创作生产服务、引导、组织工作机制,孕育催生一批深入人心的时代经典,构筑中华文化的新高峰。积极营造良好文化生态,充分发扬学术民主、文艺民主,支持作家、艺术家和专家学者扎根生活、潜心创作,推动文化创新创造活力持续迸发。探索文化和科技融合的有效机制,实现文化建设数字化赋能、信息化转型,把文化资源优势转化为文化发展优势。习近平强调,要始终坚持文化建设着眼于人、落脚于人。着眼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求,提升文化服务和文化产品供给能力,增强人民群众文化获得感、幸福感。重视发挥文化养心志、育情操的作用,涵养全民族昂扬奋发的精神气质。尊重人才成长规律,完善符合文化领域特点的人才选拔、培养、使用、激励机制,营造识才、重才、爱才的良好政策环境,建设一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锐意创新的高水平文化人才队伍。习近平指出,要在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中赓续中华文脉。高扬中华民族的文化主体性,把历经沧桑留下的中华文明瑰宝呵护好、弘扬好、发展好。深入挖掘和阐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神内涵,用马克思主义激活中华传统文化中的优秀因子并赋予其新的时代内涵,发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秉持敬畏历史、热爱文化之心,坚持保护第一、合理利用和最小干预原则,推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和统一监管。健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体制机制,加快完善法规制度体系。习近平强调,要不断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和中华文化影响力。推进国际传播格局重构,创新开展网络外宣,构建多渠道、立体式对外传播格局。更加主动地宣介中国主张、传播中华文化、展示中国形象。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国际人文交流合作。更加积极主动地学习借鉴人类一切优秀文明成果,创造一批熔铸古今、汇通中外的文化成果。习近平最后强调,建设文化强国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任务。要加强党中央对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完善文化建设领导管理体制机制。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干部配备、人才培养、资源投入等工作,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汇聚起文化强国建设的强大合力。
10-31
发布时间:2024-10-28 15:46:28 来源:厅中小企业处 根据《西藏自治区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藏经信发〔2021〕84号)《西藏自治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藏经信发〔2021〕83号)精神,经企业自主申报、各地(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审核推荐、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初审、专家评审会等程序,拟将7家申报主体认定为2024年度西藏自治区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4家申报主体认定为2024年度西藏自治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如有异议,请与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中小企业处联系。联系电话:0891-6198880电子邮件:xzgxzxqyc@163.com 附件:1.2024年度西藏自治区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公示名单.pdf 2.2024年度西藏自治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公示名单.pdf 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4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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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30 18:10:30 来源:中小企业处一、项目名称:2024年西藏中小企业“直播带岗”引人入企招聘服务二、采购预算:9.6万元三、服务需求:一是直播带岗岗位收集。供应商应对西藏优质企业进行岗位需求调研,收集岗位300个以上。二是直播带岗企业对接。供应商应选取30家以上企业并制作企业宣传视频10个以上。三是直播带岗招聘活动。供应商应开展10场直播带岗招聘活动,每场直播带岗企业数达到2-3家。四是招聘服务成果跟踪。供应商应跟踪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和社会优秀人才的情况四、报名时间:2024年10月31日至11月4日五、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六、报名地点: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1号楼5楼503室七、联系电话:0891-6198959 6198878 注意事项:1、请将投标文件密封好后并在密封口处盖章 2、请在密封袋上填写项目名称和联系人姓名和电话号码 3、本项目预算9.6万元,超过此预算为无效报价 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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